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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报道】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8日发布的新闻公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7月7日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签署经立法会通过的《202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7月10日刊宪,并根据《条例》第1(2)(a)条,在刊宪当日起实施,以组成第七届区议会。

新闻公报称,李家超说:“《条例》是(香港)特区完善地区治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香港由治及兴有标志性的意义,是今年特区最重要的法例之一。我感谢立法会通过有关法例,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修例工作的支持。我亦肯定政府团队和同事们所作出的工作和努力。”

新闻公报提到,香港特区政府会全力推展有关完善地区治理的各项工作,包括召开分别由香港政务司司长和政务司副司长主持的地区治理领导委员会和地区治理专组会议,同时为区议会的运作和区议员的履职监察机制订明指引,依法筹备选举,让新一届区议会顺利于明年1月1日上任。香港特区政府相信新一届的区议会将与政府共同努力,解决地区民生问题,为市民谋幸福,团结社会,共建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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